分层教学法初探
◎ 王喜顺
笔者从事数学教学工作已经多年,在这些年的教学实践和探索中发现,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授课,在我们技工类学校中存在很多弊端。一个主要原因是:技工类学校近几年在生源上趋于“复杂化”——应届生、往届生、统招生、内招生。这就造成学生间的知识水平差异较大。要想在传统教学方法上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,困难很大。因此,我想到尝试运用分层教学法授课。通过室级公开课、校级 公开课的试讲,得到校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同,效果很好。
分层教学是在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基础上提出的。因为,我们的授课时,面对的是全体学生,而不是某个学生,要想从整体教学中实施因材施教的原则,分层教学法就是一条很好的途径。在分层教学方法中,要想正确处理好一般与特殊的关系,就要从实际出发,承认学生的基础差异,区别对待使每个学生各得其所。
那么,什么是分层教学法呢?所谓分层教学法,就是把学生按基础知识及认识水平分成若干层次,分别制定目标而进行的教学方法。
运用分层教学法,就是对整个教学准备过程分层和整个教学过程分层。具体体现在“有形”分层和“无形”分层两个方面。
一、 有形分层
有形分层是指在备课中对教学对象的分层和教案编写的分层。
(一)对教学对象分层:就是通过分析学生的考试成绩
及平时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,充分了解每个学生的知识现状,将学生分成若干层次。可以是二层、三层或更多层。分层取决于学生间知识水平的差异大小。
比如,我任课的08级二班,共有42名学生。依据他们的知识水平,由高到低分成A、B、C三组。具体分组办法是:1—5号同学为A组,6—15号同学为B组,16—23号同学为C组。并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组别。这种分层不是一成不变的,相隔一段时间的考试或测评,按照“可上可不上的要上,可下可不下的不下”的原则,尽可能把B、C组的同学分别向上一组推,然后重新分层。
(二)对教案编写分层:包括对教学目的分层、传授知识分层、拟定问题分层。
首先,对每节课的教学目的进行分层。它是指在深入研究教材的基础上,掌握好三个层次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,进而确定各个层次的教学目的。比如:∮3.2指数函数,数学目的有三:1,理解支书函数y=(a﹥0且a≠1)的概念。对这一目的的要求是这样确定的:C组同学能明确指数函数与幂函数的区别就可以了,而B组、A组同学则要求理解为什么a﹥0且a≠1这一条件。2,掌握指数函数的性质。要求C组同学能理解和掌握指数函数的图象和性质,而B组、A组同学必须能做到利用指数函数图象归纳出指数函数的性质。3,能利用指数函数性质解决有关实际问题。要求C组同学能直接利用指数函数的性质解决基本问题,B组同学会做简单的综合题,而A组同学要求达到能解决较难综合题的程度。
其次,传授知识分层。是指教者在掌握教材体系、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,依据循序渐进的原则,按照每个层次学生所应掌握的内容,重新整理教材。
最后是拟定问题分层。是以各组同学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为标准,设计三种不同难易程度的例题习题和作业,供A、B、C三组同学完成。比如,指数函数一节,设计了三个例题。例1是利用指数函数性质比较大小,是给C组同学设计的。例2是利用指数函数性质解不等式,是为B组同学准备的。例3是指数函数性质与求函数定义域的综合题,是为A组同学提供的。C组、B组同学在掌握好应掌握的知识的基础上,可以向上一层次的知识内容延伸。同样,练习、作业各三组。B组、C组同学在完成该完成的部分外,可以做上一组题。这样由浅入深、层层推进,使各个层次的同学都能在自己的基础上得到提高。
二、 无形分层
无形分层是指教学过程的分层。
教学本身是一个系统,各个环节要求彼此相连,围绕一个基准,发挥各自的作用,组成一个有机的统一体。因此,要求教者对一节课要有一个整体控制。本着以A组“吃得好”,B组“吃得饱”,C组“吃得了”的原则。按照各个层次确定的教学目的,在整个教学过程中,以B组为基准,同时兼顾A、C两组,最大限度地满足各个层次的需要。
比如,讲授指数函数概念时,侧重C组同学,可通过提问的方式调动C组同学的积极性,牵住他们的思路。在讲授函数的特点和函数的性质时,则侧重B组同学,同时带动C组同学。方法是,可让B组同学根据图象归纳性质,C组同学复述。从整体看,全班同学一起听,并不体现分层。实际上,层次的教者的心理。哪部分同学该达到什么程度,教者课前已做到心中有数。在课堂上,该调动的调动,该兼顾的兼顾,侧重点并不相同,所以说是无形的分层。
实施分层教学法,可以促进使教师正确把握教学大纲,潜心研究教材,逐步全面地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。分层教学法还可以调动每个学生的积极性,最大限度地获取知识,使各个层次的学生在各自的基础上得以提高,进而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,提高教学质量。
通过几年的教学实践,我认为:“分成教学法”是具体体现“因材施教”这一教育原则的有效途径之一。针对技工学校学生基础知识差异较大这一现状比较适用。如何能将这一方法的理论和做法进一步完善,还需广大同行共同探索。笔者也希望借此机会向大家请教。
(作者单位:吉林省洮南市职业教育中心)
